河北省作家協會關于2020年公務員四級聯考面試人選證件審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河北省2020年度公務員招錄工作統一安排部署,將對報考河北省作家協會職位進入面試人選的考生進行證件審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證件審核時間
2020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證件審核地點
河北省作家協會229B辦公室(河北省石家莊市槐北路192號)。
三、乘車路線
石家莊新火車站乘坐42路公交車,老年病醫(yī)院站下車,東行100米路南。
四、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
參加證件審核的考生需攜帶近期小二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1張(或者電子版照片)和有關材料,至現場進行證件審核,其他具體要求如下:
(一)戶籍類材料
高等院校2020年普通類應屆畢業(yè)生無需提供戶籍類材料,非高等院校2020年普通類應屆畢業(yè)生,須按以下情況提供材料:
1.若考生員具有河北省常住戶籍或高考生源地為河北,需提供本人戶口本或生源地證明,戶口以2020年7月22日記錄為準。
2.若考生本人為非河北省常住戶籍或高考生源地不為河北,而考生的特定親屬(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河北省常住戶籍,需提供特定親屬的戶籍材料和能證明考生與其關系的材料:
?。?)特定親屬的戶口本;
?。?)證明考生與特定親屬的關系材料:1.結婚證;2.考生與特定親屬關系的書面聲明(考生與特定親屬均需簽字并加按手印);3.考生的特定親屬所在單位、村委會(居委會)或公安機關開具的證明材料;4.其它能證明考生與特定親屬關系的材料。
以上特定親屬關系成立時間不得晚于2020年7月22日。
(二)學歷類材料
1.畢業(yè)證;2.學位證;3.《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4.《2020年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僅2020年普通類應屆畢業(yè)生提供)。
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未發(fā)畢業(yè)證、學位證的,需提供加蓋學校(院)公章的證明(證明取得學歷學位及專業(yè)和畢業(yè)時間等情況)。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上述證件材料需考生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相關證明材料需加蓋公章。
(三)其它材料
基層在職工作人員,需提供由所在單位出具的,所在崗位無最低工作年限或考生工作時間已滿最低工作年限的證明。
五、證件審核結果
經證件審核,報名信息真實有效,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入面試。不能按時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凡發(fā)現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面試資格,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嚴肅追責。請考生本人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因個人原因發(fā)生失泄密問題,責任自負。
聯系電話:0311-85806260 85802687
河北省作家協會人事處
202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