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唐山考區(qū)證件審核有關事項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河北省2017年度公務員四級聯考的工作安排,省定于5月14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ebpta.com.cn/)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進入面試人選和證件審核地點。5月15日至17日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證件審核。請大家留意查詢。
由于證件審核與筆試成績公布的時間間隔較短,特別提醒進入證件審核的考生要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帶齊相關的證件和證明材料等參加審核,避免因忘記或所帶材料不全而貽誤。現將證件審核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
5月15日-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地點: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樓B段一層大廳(唐山市路北區(qū)建設南路60號,北新道與建設路交叉口西南側)
三、進入面試人選的考生證件審核需出具的證件和材料是指:按照職位資格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符合資格條件的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應屆普通類畢業(yè)生提供《2017年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其他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校證明)、榮譽證書、戶籍證明和其他有關證明等,報考服務基層四項目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設職位的考生要與省級主管部門提供的名單相符。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入面試。如發(fā)現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
特別提醒:
凡報考職位條件內對戶籍沒有特別要求的職位:全日制高等院校2017年普通類應屆畢業(yè)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人員不需要提供戶口簿(或生源地證明),其他考生則需提供河北省戶籍(或生源地證明)。
凡報考職位條件中有“唐山市所轄縣(市、區(qū))戶籍(或生源地)”要求的職位: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戶口簿(或生源地證明)。
四、關于證件審核的幾點具體說明
1、考生需出具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原件返還考生,留存復印件1份;出具的證明信,要留存原件。
2、戶口簿(或生源地證明):戶口簿需要提供主頁及本人頁。對于戶口簿是集體的,如不能提供主頁原件,則須提供該集體戶籍的主頁復印件并加蓋戶籍派出所公章,但本人頁必須是原件。生源地證明是指考生考入大學前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因考入大學而將戶籍遷出的證明信。
3、報考職位條件中定向招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須提供選送部門開具的證明信:村官由縣級以上組織部門開具;三支一扶人員由市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中心開具;教師特崗計劃的由市教育部門開具;西部志愿者由團委部門開具。(證明信內容需包括:服務開始時間、服務年限及服務期滿時間、考核情況)
4、報考法院、檢察院職位的,職位條件要求“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需提供證書正本和副本的原件及復印件。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未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須提供縣級以上司法行政部門出具的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成績證明。
5、職位條件中要求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公告中稱會計師職稱證書)或《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的,需提供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6、職位條件中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的證明信,證明其相應的工作經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7、應屆畢業(yè)生的學歷證明:應屆普通類畢業(yè)生提供《2017年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注意:《就業(yè)協議書》不能是空白的,需填寫好本人信息并加蓋學校公章。如果有的院校在空白協議書上不給蓋章,考生可將空白協議書內的本人信息填寫完整后復印,所在院校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同時提供協議書原件;其他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證明。
8、職位條件中要求是共產黨員的,考生需提供所在黨委出具的黨員證明信,內容包括入黨時間、轉正時間、入黨和轉正所在黨支部。
9、職位條件中要求是共青團員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團委出具的團員證明信,內容包括入團時間及入團時所在團支部。
10、考生應盡可能提早到指定地點進行證件審核,如有問題可有時間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11、考生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證件審核的,可委托他人持雙方的身份證參加證件審核。
咨詢電話:0315-2823554
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公務員考試錄用處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