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2023年河北公務員考試常識積累:什么是共同犯罪?
http://m.wanmacheng.com 2022-10-10 來源:河北公務員考試網(wǎng)
行測常識判斷考點范圍很廣,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經(jīng)濟、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們長時間不間斷的積累。今天河北公務員考試網(wǎng)(m.wanmacheng.com)給大家?guī)淼某WR相關考點是“什么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兩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必須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兩個未達到法定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共同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則不構成共同犯罪。數(shù)人共同實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也不能構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這里有兩層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僅認識到自己在故意的參加實施共同犯罪,而且還認識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參加實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對犯罪結果的發(fā)生,都抱著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態(tài)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彼此聯(lián)系,相互默契,結合成為一個統(tǒng)一的犯罪行為,共同導致危害結果的發(fā)生。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行為。各共同犯罪人在實施共同犯罪時,盡管所處的地位、具體的分工、參加的程度、甚至參與的時間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們的行為都是為了達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標,從而緊密相聯(lián),有機配合,各自的犯罪行為都是整個犯罪活動的組成部分。在發(fā)生危害結果的情況下,共同犯罪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都與發(fā)生的犯罪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
4.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客體。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為必須指向同一犯罪客體,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為的必然要求。
刷題鞏固
1、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故意犯罪要求共犯人知道共犯的內(nèi)容及社會意義,并希望結果的發(fā)生,并且共犯人主觀上要有共同犯罪意思聯(lián)絡,知道自己不是孤立的在犯罪,而是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
根據(jù)上述定義,下列案件不屬于共同犯罪的是:
A. 李某和楊某系夫妻,與鄰居黃某因為排水問題發(fā)生糾紛,繼而發(fā)生口角,黃某被李某毆打。黃某受傷倒地后楊某未實施救助,與李某快速離開了現(xiàn)場。經(jīng)鑒定,黃某受重傷
B. 周某和陳某對劉某懷恨在心,二人商議殺死劉某,于是二人非法購買了槍支,準備第二天殺死劉某。但是陳某感到害怕,于當天晚上告知劉某殺人計劃,并和劉某一起到公安機關報案
C. 張某和王某兩人互不認識。一天深夜,張某進入一家超市偷東西時,碰到王某也在該超市偷東西,兩人相視而笑。之后,張某和王某一起將偷取的東西變賣,分別獲利2.2萬元和1.3萬元
D. 謝某和丁某共謀盜竊汽車,謝某將開車所需的鑰匙交給丁某。后來,謝某后悔,讓丁某歸還鑰匙。丁某請求謝某讓他配置—把鑰匙之后再歸還,謝某同意。隨后丁某利用自己配置的鑰匙盜竊了汽車
正確答案是 A
第一步:找出定義關鍵詞。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求共犯人知道共犯的內(nèi)容及社會意義”、“希望結果的發(fā)生”、“共犯人主觀上知道自己不是孤立的在犯罪”。
第二步:逐一分析選項。
A項:黃某被李某毆打至倒地后,身為李某妻子的楊某雖然未實施救助,但楊某本身并沒有傷害鄰居黃某的敵意,也無法預見丈夫會毆打黃某,并沒有與丈夫共同故意犯罪,不符合“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不符合定義,當選;
B項:周某和陳某商議殺死劉某,而且購買了槍支,說明二人的共同目的是殺死劉某,并且希望這個結果的發(fā)生,符合“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希望結果的發(fā)生”、“共犯人主觀上知道自己不是孤立的在犯罪”。盡管陳某后來因害怕阻止了犯罪結果的發(fā)生,但二人曾為了這場犯罪付出了實際行動購買了槍支,仍屬于共同犯罪,符合定義,排除;
C項:張某和王某雖然之前并不認識,但在偷盜過程中認識后一起將偷取的東西變賣以獲利,說明二人的共同目的是偷竊東西獲利,并且希望這個結果的發(fā)生,符合“要求共犯人知道共犯的內(nèi)容及社會意義”、“希望結果的發(fā)生”、“共犯人主觀上知道自己不是孤立的在犯罪”,符合定義,排除;
D項:謝某和丁某共謀盜竊汽車,而且謝某將車鑰匙交給了丁某,說明二人的共同目的是盜竊汽車,并且希望這個結果的發(fā)生,符合“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希望結果的發(fā)生”、“共犯人主觀上知道自己不是孤立的在犯罪”。盡管謝某后來后悔了,但行動上卻仍默許了丁某配置汽車鑰匙,使其成功盜竊了汽車,仍屬于共同犯罪,符合定義,排除。
本題為選非題,故正確答案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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