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在這次個稅修法的過程中,從草案一審到面向全國征求民意,從公布民意征集結果到草案二稿的審議,民眾、人大和政府之間意見折沖往返,一次充分博弈的立法程序完整而成功地走了下來,確實非常難得。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下午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個稅起征點提高到3500元。
起征點上調雖不算多,但貴在順應了民意。與財政少收幾十億相比,尊重民意、尊重立法程序的社會價值,是難以估量的。
此輪個稅調整最終能有這個結果還是多少有些出乎人們意料。因為,就在幾天前,也就是6月27日提交的個稅草案二審稿,只是降低了累進稅率第一級的稅級,而無視83%的反對意見,堅持個稅起征點為3000元。按照慣例,很多民眾本來以為,此輪個稅立法的博弈已經結束,民意又一次完敗。
其實不然,立法程序內的博弈,并沒有結束。報道顯示,在6月27日以后的三天時間內,立法機構內的博弈仍然相當激烈。先是27日下午,常委會分組審議了關于修改個稅法的決定草案,其中有些組成人員建議對起征點再適當提高。28日、29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又兩次召開會議逐條研究了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而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也都列席了會議。這種情況,過去并不多見。
經過這兩次會議,法律委員會建議將起征點提高至3500元。最終,昨天經過進一步修改的個稅草案二稿,得以通過。
這500元之增或許不能滿足很多人的期待,不過,我們應該看到,這仍然開創(chuàng)了先例——個稅的調整不再是行政命令一言堂,民眾的聲音越來越有分量,稅收立法博弈在越來越激烈的時候,也越來越成熟。政府幾乎不受約束的征稅權力,也正在因為政治文明的熏染,而穿上“緊身衣”。
在現代政治文明的話語中,政府不能隨便向國民征稅,增稅、減稅以及任何稅制的變動都必須要經過立法機構的批準。而在征稅的問題上,也是國民和政府,在院內、院外爭吵以及討價還價的過程。
然而,我們在很多時候卻并不是這樣的。由于全國人大曾經把征稅立法的權力授權給了國務院,這導致目前我國絕大多數稅種由政府決定征收。很多時候,往往是政府想征什么稅,就可以決定征收,如去年在上海和重慶試點征收的物業(yè)稅。
這次也僅僅是因為我們有《個人所得稅法》的存在,而決定了個人所得稅的任何調整都必須通過人大,要走立法程序。而在過去,這也大多是走形式、走過場。個稅起征點究竟要調到多少,政府說多少,也就是多少了。民間雖有不同意見,也難以撼動有關方面的立場。
在這次個稅修法的過程中,從草案一審到面向全國征求民意,從公布民意征集結果到草案二稿的審議,民眾、人大和政府之間意見折沖往返,一次充分博弈的立法程序完整而成功地走了下來,確實非常難得。能夠做到這些是因為納稅人意識的普及,更是因為民間社會與立法機構日趨理性、成熟。
不容忽視的是,近年來我國稅收立法環(huán)節(jié)的博弈越來越多。去年秋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車船稅法草案》,也是經過了一審通不過,然后面向社會征集意見,草案進行調整,再次進行審議。
有關方面應該認識到,民眾追求的將不僅僅是具體的利益,他們當然主張個稅起征點要調高、車船稅稅率要降低,在此之外他們還有更加明確的要求或期待,事關民生和民眾切身利益的稅收,都要經過立法程序,讓民眾和政府在法制的軌道上展開充分的博弈。稅收立法的博弈,不但要更加充分,而且要更加透明,尤其是立法機構內的意見交鋒更是需要展現在公共輿論空間之中。
政府征稅的權力必須得到嚴格的限制。這是大的趨勢,也是一個社會的長治久安之道。期待全國人大能夠更多地代表選民去和政府進行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