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公務員考試行測中的類比推理試題,河北公務員考試網(m.wanmacheng.com/)建議要著重考慮從具體的、有內容的思維過程的論述中抽象出一般形式結構,即用命題變項表示其中的單個命題,或用詞項變項表示命題中的詞項,每一個推理中相同的命題或詞項用相同的變項表示,不同的命題或詞項用不同的變項表示。做這類題型只考慮抽象出推理結構和形式,而不考慮其內容的對錯,具體來說有以下幾點:
1.明確邏輯關系
考生應先弄清題干所給的詞之間的邏輯關系,再根據這種邏輯關系查看各個選項。由于近兩年出現的雙重類比推理和多重類比推理增加了詞的個數和考查難度,考生尤其需要注意對邏輯關系的明確。
2.注意各種關系之間的細微差別
詞與詞之間的關系是各種各樣的,其中有些關系是非常相近的,容易混淆,應注意區(qū)別。另外,一般來說,關系都是有順序的,不能顛倒。例如,整體與部分的關系就不能是部分與整體的關系。
3.對題目充分重視
認真審題,看完題目再答題。不少考生認為類比推理題比較簡單,往往題目還沒看完,就匆忙選擇答案,這是不可取的。
行測更多解題思路和解題技巧,可參看2014年公務員考試技巧手冊。